“据说从前土匪绑票,都是先饿人质两天,然后做顿鱼,就等着看人质从哪里下筷子。筷子先夹鱼脊背、肉多的地方,肯定是穷人家孩子,放了算了;要是先吃月牙肉,那必须死等赎金,这是富贵人家的香火。 原来有钱人吃鱼是有讲究的!”//from “至味在人间” by 陈晓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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